昨日,揭阳城管发布了《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特制定本实施意见是为了坚决打好揭阳市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,规范治理违法建设问题,对违建工程的处罚及治理问题做出参考意见。
而在《意见》的附件二《揭阳市在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指导意见》中表明:在建的村集体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利用集体土地建设“小产权房”(“小产权房”是指未经批准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建设,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、个人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形式变相出售的住房),且符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、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必须立即控停,对地上的建(构)筑物依法予以没收;另外村民自建房超6层以上或27米以上的部分,如控停后继续加高建设的,坚决予以拆除至6层或27米以下!
在附件1《揭阳市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战三年目标分解表(-年)》中,普宁~年的治理目标为每年25万平方米。《意见》中要求各县(市、区)结合本地区实际,根据该意见制订出台具体实施细则。
原文件如下▼风情网爆料
本文编辑:佚名
转载请注明出地址 http://www.haitongpi.com/tppz/10716.html